自由軟體(Free Software)的定義界定了一個特定的軟體能否乎合自由軟體的準則。為了解決一些細節的問題,我們不時會重新審視這些準則。可以從以下的更新記錄了解這個定義的演變。
「自由軟體」指尊重使用者及社群自由的軟體。簡單來說使用者可以自由運行、複製、發佈、學習、修改及改良軟體。他們有操控軟體用途的權利。
如果使用者不能控制軟體,就會反被軟體操控,而軟體開發者就可以透過軟體操控使用者。這些不自由(nonfree)或專有(proprietary)的軟體就成為不公義勢力的利器。
所以「自由軟體」是自由、權利的問題,而不是價格的問題。自由軟體的性質就跟「自由言論」一樣,而不是「免費啤酒」
如果軟體使用者有以下四項自由,那軟體就是自由軟體︰
1. 以任何目的運行該程式
2. 取得軟體的代碼(source code)並學習程式的運作、修改為你想要的樣子
3. 隨意發佈軟體副本以幫助別人
4. 隨意分發你修改的版本(包括代碼)給別人。此舉可使你的版本惠及社群。
Richard Stallman的定義是基於四個自由概念
1.
freedom to execute
2.
freedom to study
3.
freedom to redistribute
4.
freedom to improve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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